重视生态建设 张家港等7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通过复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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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14:15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4月18日消息 据新华网报道,环保总局日前正式批准张家港、昆山、常熟、青岛、威海、中山和厦门等7座城市首批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张家港作为首家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率先提出将生态市建设作为深化创模成果的重要载体并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昆山市环保投资指数连续多年超过2%,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从1999年的171.6亿元增加到了2003年的430.37亿元,城乡环境面
据悉,环保总局每3年对已命名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行严格复查、公示和审定,依据复查结果对3年中稳定达到各项指标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予以免检,并通报表扬;对复查不合格的城市,将提出警告、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甚至摘牌。(编辑 欧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