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对“电子眼”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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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17:16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 最近一段时间,在教室、办公室、走廊甚至宿舍安装摄像头的消息也不绝于耳。有关法学专家昨天就此表示,在运用先进设备保障公民安全的同时,为更好地保护公民的隐私,国家应该有明确规定,并进行立法。中国人民大学著名法学教授王宗玉表示,首先应当强调的是公共场合也有隐私,如果有人在公共场合看到了他人隐私,能不能将它传播出去?显而易见是不允许的,国家应对此立法。另外,目前全国安装摄像头都是各自为政。谁都可以装,甚至是想安哪儿就安哪儿,所以国家应当明确什么样的场合、什么样的单位才有权
另外谁来承担保护隐私的责任?国家应当明确谁安装谁负责的原则。王宗玉表示,一旦发生侵害事实,公民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