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现象",腐败与年龄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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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18:43 扬子晚报 | ||||||||
上海一个26岁的“核算员”,两年内靠大肆贪污成“百万富翁”,案发后还像没事一样。上海市检察机关最新统计显示,去年查处平均年龄在26岁上下的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32起32人,比前年增长近两倍。舆论称此为“26岁现象”。 在这些年披露的腐败案件中,我们看到较多的是“59岁现象”。指一批有权势的人物临近退休之前“狠捞一把”,结果玩火自焚,成了铁窗囚徒。而当人们对“59岁现象”不再
其实,“59岁现象”也罢,“26岁现象”也罢,犯罪分子的年龄固然相差悬殊,作案手段也大相径庭,然而年龄大小和作案手段不同都只是“现象”;尽管“现象”迥异,本质却一样,所折射出的深层次问题也别无二致,这就是制度的漏洞。一个26岁的“核算员”,在两年时间内,把公家财务当成了自己的钱柜,没钱了就花公款,想怎么拿就怎么拿,想拿多少就拿多少——规章制度之形同虚设、监督管理之漏洞百出,在这个案件中已反映得淋漓尽致,换句话讲,在“没钱了就花公款”可以轻易做成的环境中,岂止“26岁”的要“不花白不花”,就是“36岁”、“46岁”、“56岁”都有可能“不花白不花”,这与“26岁”又有什么直接相干呢? “59岁现象”也罢,“26岁现象”也罢,归根结底说明了腐败之所以易发多发,就在于现行体制、机制存在着滋生、蔓延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换句话说,如果现行的体制、机制不触动,滋生、蔓延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不铲除,那么所谓的“防范”,充其量也只能是隔靴搔痒,至多是扬汤止沸。奚旭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