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催告”可否推广开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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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20:22 法制晚报 | ||||||||
据报道,今年1至3月广州近万驾照因超期一年被注销!而如果持这些失效驾照上路将被视为无证驾驶,驾驶员只能按照初学者的学车程序,重新申领。据分析,这么多人忽视换证工作,主要是因为新交法实施后,一年一次的驾照年审被取消了,而驾驶员一般交通违法时,交警也不再扣证处理了,因此,部分驾驶员容易忽视到期换证。 按理说,驾驶员没有积极主动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及时换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
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过去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限满两年才予以注销,而新规定是只要超过一年就应当注销”。那么首先就要加大对该规定的宣传力度,使需要换证的司机提前有个准备,这也是立法和执法部门责无旁贷的职责和义务。以笔者为例,本人作为一名司机,要不是看了媒体的报道,还真不知道有关注销和换证的规定。 其次,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向需要换证的司机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现在媒体等传播方式这么发达,要把某事件让人看得到、听得见还不容易吗?关键是我们的有关部门愿不愿意去做。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就有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这些都是有效的告知途径,还可以省去换证者不少麻烦。 在福州,福州市各交警大队自2002年10月起就指定专人负责“友情催告”制度。如果你的驾驶证可能被注销,交警将提前30天给你寄上一张名为“交通违章友情催告书”的特殊明信片,督促你尽快接受处理。他们每天通过电脑查询满两个月未处理的违章事故,并在3天内给司机寄出明信片;催告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处理的,福州市交警支队才按规定撤销其驾驶证。实施效果明显,受到广大司机的欢迎。 不可否认,类似“友情催告”的制度无疑会加大行政执法成本,但“群众利益无小事”,“执政为民”,相对于众多换证司机的损失,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法律规定是冷冰冰的,而“热情服务,以人为本”的亲民措施可以暖人心。 作者:吉小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