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四川阆中打伤多名狱警的暴力越狱逃犯近日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23:1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本报讯 (记者 陈娟) 近日, 轰动全国的四川阆中“6·6暴力越狱” 事件中的4名逃犯,分别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和12年有期徒刑。在越狱事件中的“帮忙”者也分别领刑。

  磨利钢条 冲出监狱

  被告人张丹,因涉嫌犯抢劫罪被羁押在阆中市第二看守所10舍。2004年5月中旬,他产
生逃跑的想法,并与同监舍的李志平、曾珠、范波等人密谋逃跑事宜。2004年6月6日下午,李志平取出同舍陈玉林皮鞋内的钢条,将之磨利,与张丹各持一把;张丹则把筷子磨尖后分发给范、曾二人。下午5时许,10舍铁门打开取饭时,张丹、曾珠、范波、李志平先后冲出铁门。狱警奋力阻击,4人挥舞钢条和筷子以示反抗,并打伤多名狱警。随后,他们踢开监狱小卖部的临街木门,拦下一辆出租车,将钢条抵住司机的颈部,胁迫其开往南充。

  逃亡途中 抢劫的哥

  在逃亡途中,李志平搜走了司机携带的储蓄卡,威逼其说出密码后取走了卡上的钱。晚11时许,在南广高速公路入口处,4人放走司机后,换乘另一辆出租车,返回南充市顺庆区藏匿。同年6月9日,李志平、张丹、曾珠被抓获。同年9月7日,范波被抓获。

  暴动越狱 4人领刑

  4月15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暴动越狱罪、抢劫罪判处李志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以暴动越狱罪、抢劫罪判处张丹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以暴动越狱罪、盗窃罪判处曾珠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暴动越狱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范波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此外,在4人逃跑途中,为其提供帮助的胡学平、文显江、吴映兰、邓元明被分别以窝藏罪、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评论】【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