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柱人身损害赔偿案昨日开庭 肇事司机没有到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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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23:36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 (实习记者 韩殿臣)4月18日,玉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王金柱人身损害赔偿一案. 记者从庭审现场得知,肇事车车主霍女士、及借肇事者张某驾驶本的李某等3位被告准时到庭,而肇事司机张某和其担保人其父都没有到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庭审中,原告与被告进行了近3个多小时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当日12时左右,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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