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5年来共发放253万元奖励见义勇为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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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01:08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王丽凤 通讯员 张建) “近年来,在与犯罪分子的斗争中,广州市涌现出了一大批见义勇为者。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在五年内奖励和慰问见义勇为人员474人,慰问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亲属102户,奖励十佳见义勇为好市民40人,发放奖励慰问金253.3万元。这不仅有力地保护了见义勇为人员及亲属的利益,而且激发了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范,敢于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勇气。”这是昨日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陈蔚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的。
陈蔚霖还说,我们也应该看到,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在对因见义勇为而致残致死群众的保护和奖励的力度上还不够。所以,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加大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和奖励力度,让好人有好报,让见义勇为者不再有后顾之忧。他最后说,广州市委、市政府决定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项目之一。 大家知道,由于我市处于特殊的经济地位,人流物流量大,治安复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社会治安工作的领导,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维护了社会治安的稳定。但我市的社会治安工作压力比较大,除了政法公安部门要继续努力做好工作外,还要发动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加社会治安工作,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市公安局和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组织开展“见义勇为十佳好市民”评选活动,目的就是要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提高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同和扶持率,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需要。 按语 2004年,我市在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涌现出大批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好市民。为弘扬这种见义勇为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州市公安局和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全市组织开展评选2004年度“见义勇为十佳好市民”活动。本报今天登载15名候选人事迹。请读者从中选出10名人选,并在下面名单的空格里打“√”剪下贴在信封背面,于2005年4月30日前寄(交)广州市起义路200号治安管理支队转见义勇为基金会收,邮编:510036。 为广泛动员市民群众参与,本次评选活动对选票实行摇奖。凡参加投票者均纳入摇奖。摇奖设特等奖一名,奖金500元;一等奖10名,奖金200元/人;二等奖20名,奖金100元/人;三等奖50名,奖金50元/人。 2004年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推荐名单 ●钱从桥 男,37岁,东山区农林治安联防中队 该同志自参加治安工作以来,一直保持过硬的政治素质,团结队员,助人为乐,充分表现出军人特有的工作作风,带领队员出色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所领导和队员的一致好评。一年来,共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宗,治安案件3宗,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1.4万多元,所带领治安联防班组共抓获各类违法可疑人员42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宗,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作出自己应有贡献,在队伍中树立了治安员良好形象。2004年10月10日9时许,钱从桥正在东山一带巡逻,一女青年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指着前面一男子说:“他抢了我的项链!”老钱一听,顾不上几天前刚刚受伤的脚踝,立刻向那男子的逃跑方向飞奔追去,奋力将该男子捉住,缴回事主被抢价值2880元白金项链,该男子被依法刑事拘留。 ●陈云新 男,32岁,荔湾区华林街保安中队 陈参加保安工作以来,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各类违法人员50多人,盗窃摩托车案2宗、抢夺35宗、盗窃15宗,抢劫10宗,为群众挽回损失折合人民币10万多元,在维护社会治安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4年1月9日凌晨3时许,陈云新带领队员刘贻杏、赵子君在和平西路执勤时,发现一摩托车维修部4名维修工正在安装一副摩托车牌,并将一个保管站的竹牌扔出马路。陈拾起竹牌一看,写着“德保06号”,凭他的工作经验,这可能是赃车,于是就拿这个竹牌到附近保管站寻找线索。经确认是德星路摩托车保管站发出的牌,该车被盗,他们立即赶回摩托车维修部,将4名维修工人扭送到派出所。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深挖出10多宗盗窃摩托车案件。 ●李召 男,20岁,广州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保安员 今年以来独自先后4次抓获“双抢”嫌疑人4人,先后两次协助同伴抓获“双抢”嫌疑人2人,共缴获金首饰6件,手提电脑1部,手机1部,现金700余元。2004年7月30日晚,当李召在站西路抓获涉嫌麻醉抢劫嫌疑人时,嫌疑人掏出200元现金给李召,恳求李召将其释放。在金钱与正义面前,李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正义,断然拒绝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将其移交公安机关,为事主挽回损失价值2.8万余元。 ●张明 男,26岁,越秀区诗书街治安队员 2004年10月26日下午4时15分,张明在人民中路上九东站值勤时,发现歹徒夏某正非礼并殴打一女事主,随即出面制止,与夏某搏斗中,被歹徒夏某持刀将脸部、右肘部、背部刺伤共11处,导致腹部贯穿伤并右肝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裂伤。后大新街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后将歹徒夏某制服。 ●梁国刚 男,18岁,广州市第75中学学生 2004年1月13日7时10分,梁国刚同学在回校上课途中遇见一男子强抢一女事主提包,随即挺身而出,不幸被歹徒用刀刺伤右手部,右手心被刀刺穿透,导致正反两面肌肉神经全部断裂,右手的无名指和尾指康复麻木不灵。 ●李华志 男,22岁,华南师范大学学生 2004年8月27日20时19分许,女事主乘坐284路公交车来到员村山顶车站,当公交车一停站,有6名男子在284路公交车抢走女事主随身携带的一部数码相机后下车逃跑,乘坐同一辆公交车的李华志见状,立刻下车追赶,孤身一人与6名穷凶极恶的歹徒搏斗,面对歹徒手里的利器,李华志毫不畏惧,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与歹徒展开生死搏斗,终因寡不敌众,受伤倒地。经鉴定,李华志左腋动脉被利器割断,达轻伤。 ●杨沃航 男,30岁,广州市白云区九佛治安队 他在参加治安工作的4年间,先后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60多名,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案件20多起。2004年5月3日凌晨2时,白云区发生一宗几十人持枪聚众斗殴的事件,正在附近巡逻的杨沃航闻讯后迅速赶到现场,当他得知有两名持枪肇事的男子在民警赶到现场前已趁乱逃离现场时,便按群众所指的方向,驾驶一辆摩托车追了上去,当追到钟落潭镇某村路口时,将两名嫌疑人截停,并用自己随身携带的一根自卫木棍将对方两人从摩托车上撩落在地,当场缴获一支已经子弹上膛的散弹枪,并将邝某、钟某两名肇事男子擒获。 ●邹伟文 男,27岁,白云区良田治安中队 2004年10月10日,邹伟文协助公安民警抓捕吸毒违法人员中,追赶其中一名嫌疑人骆某至极速网吧门外,邹伟文奋不顾身,将骆拦腰抱住,死死压在自己身下。这时,骆突然从身上抽出一把尖刀,向邹伟文的右大腿猛刺两刀。邹伟文强忍腿上的巨痛,用血肉之躯将歹徒压在身下,并奋力抢过歹徒手中的尖刀,和附近路过的群众一同将骆某制服。 ●何志穆 男,27岁,白云区保安服务公司三元里中队 2004年3月7日下午3时,何志穆同志在桂花岗值班时发现3名疑犯正在实行诈骗,何志穆马上上前去抓捕,其中两名逃跑,抓获1名诈骗的疑犯,当场缴获诈骗的现金人民币600元;2004年5月23日下午3时,何志穆同志在白云皮具世界门口值班时听到有人叫偷东西,何马上实行抓捕,抓获一名偷手机的疑犯,当场缴获被偷手机一台,价值人民币1800元;2004年4月28日下午5时,何志穆在飞鹅西路口听到有人叫偷东西,何马上进行抓捕,抓获一名偷手机的疑犯,当场缴获被偷手机一台,价值人民币1800元;2004年5月14日下午3时10分,何在桂花岗路口值班时,听到有人叫抢劫,何马上进行抓捕,抓获一名抢劫疑犯,当场缴获被抢劫的手机一台,价值人民币1800元;2004年11月9日凌晨4时,何在三元里大酒店对面的草地听到有失主叫“偷东西”,何马上进行抓捕,抓获一名盗窃的疑犯,当场缴获被盗窃的人民币1600元。 ●陈国言 男,33岁,番禺区市桥街云星旅业负责人 2003年9月10日17时30分,陈驾车返回市桥珠坑村云星旅业门口时,听见被抢女青年黄某呼救,得知一骑摩托车男子抢走其手提袋一个,内有现金5020元、红色迪比特5688手机一台。陈国言随即追赶,驾车将罪犯撞倒后抓获,并把犯罪嫌疑人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从而现行破获一宗抢夺案。 ●林永球 男,39岁,新塘镇斯庄村村民 2003年12月26日凌晨2时,林永球在房内发现两男子正在撬路边一辆拖拉机的链锁,即招呼同村村民林某出房探查。两名正在盗窃拖拉机的男子发现形迹暴露,遂飞奔逃走,林永球两人紧追而去,追至半路,突然跑出3名男子,拦住去路。林永球两人毫无惧意,与5名男子展开搏斗。搏斗中,林永球一度被打昏,但仍死抓住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不放,并最终将其抓获扭送公安机关。 ●江添新 男,26岁,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职工 该同志有较强的社会正义感,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公交线上的违法犯罪活动,尤其在2004年成绩突出。2004年全年共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公共汽车上的犯罪嫌疑人190名,破获刑事案件156宗,缴获赃物手机88台、金项链15条、耳环10对、人民币17240元,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14.8万多元,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司乘人员的好评。 ●陈叼环 男,33岁,广州市第一公共汽车公司职工 该同志有较强的社会正义感,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公交线上的违法犯罪活动,近一年来成绩突出,全年共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公共汽车上的犯罪嫌疑人187名,破获刑事案件148宗,缴获赃物手机78台、金项链15条、耳环8对、人民币16120元,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12.2万多元,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司乘人员的好评,也得到了领导的赞扬。 ●黄志洪 男,33岁,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职工 该同志有较强的社会正义感,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公交线上的违法犯罪活动,2004年更是成绩突出,全年共协助我公安机关抓获在公共汽车上的犯罪嫌疑人186名,破获刑事案件159宗、缴获赃物手机92台、金项链18条、耳环11对、人民币15250元,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19.5万多元,得到了群众的好评,被同志们树为榜样,也得到了领导的多次表扬。 ●柳炳辉 男,39岁,广州市电车公司职工 该同志多年来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公交线上的违法犯罪活动,2004年更是成绩突出,全年共协助我公安机关抓获在公共汽车上的犯罪嫌疑人179名,破获刑事案件145宗,缴获赃物手机78台、金项链15条、耳环8对、人民币15988元,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11.2万多元,得到群众、司乘人员的好评和上级领导的多次表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