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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费年均上涨13% 远超居民收入增长幅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01:51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刘圆圆)医院门诊费平均每年增长13%,住院费用增长11%,大大超过了居民收入增长幅度。为此,卫生部昨天要求,各级各类医院要严格收费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昨天,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召开的医院管理年工作会议上说,近几年我国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成为一个突出问题,其中,门诊就医费用增长了
1.3倍,住院费用增长了1.5倍,平均每年门诊费用增长13%,住院费用增长11%,这些都超过了居民收入增长的幅度。目前城市平均住院费用是7600元,而城市居民的年平均收入是6500元;农村平均住院费用是2400元,相当于农村人口年均纯收入。

  马晓伟表示,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各级各类医院要通过依法规范医院经济活动,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疗费用,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卫生部要求,各级各类医院要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统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内容,禁止分解收费、比照收费和重复收费;提高收费透明度,鼓励、提倡医院如实向社会公示本单位的单病种费用、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减轻群众不合理的就医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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