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提高丧葬费补助标准 最低标准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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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06:45 东北新闻网 | ||||||||
5月1日起,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费标准上升,以前为非工(公)死亡者发给的丧葬费只有一个标准,即2000元,而现在最低为2000元。 昨日,辽宁省人事厅下发了这个通知。通知说,从5月份开始,全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工(公)死亡,补助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如果是因工(公)死亡,其丧葬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发给,如按标准补助不到4000元,将按照4000元发给。 省人事厅解释,职工月平均工资是由各市统计部门发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照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省人事厅说,此次调整是考虑到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 辽沈晚报 叶枫) [编辑: 钱文胜](来源: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