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长”称访大陆若涉及公权力需经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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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07:33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4月19日消息 台湾“行政院长”谢长廷昨天(18日)表示,在野党领袖访问大陆,可分成法律、政治伦理和个人自由等三个层次谈论,如果涉及公权力,必须要报备或是经由当局授权,但若未涉及,在野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先向陈水扁或当局打招呼。 据台媒报道,中共台办主任陈云林18日接受新华社访问指出,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欢迎并邀请亲民党主席宋楚瑜率代表团参观访问大陆。谢长廷对此接受访问时,提出上述说
谢长廷说,在法律层次方面,在野党领袖访问大陆若涉及公权力,需要报备或是经由当局授权,否则无效并且可能“触法”。在政治伦理方面,在野党要自行决定,是否向陈水扁或当局打招呼。 他讪讪地说,在野党领袖访问大陆,若未涉及公权力或是当局授权,单纯是个人自由去游山玩水,那要注意不要感冒,当局不会干涉。(言恒) 相关专题:台湾各派纷纷访问大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