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姜大明等出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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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08:52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4月18日讯 省城济南今天上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建设“文明济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济南市着重强调,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创城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民心工程,做到办实事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办实事的过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办实事的效果交给群众评判,把人民满意作为创建工作的最高标准。省委副书记、济南市委书记姜大明,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敏等出席动员大会并讲话。
开展建设“文明济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是济南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认清自身位置,力争在全省率先把总书记“三个走在前面”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好的行动,是贯彻省委、省政府“文明山东”建设的具体步骤。 济南要求今年的创城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创城工作与建设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力争2005年成为全国创城工作先进城市和全省文明城市,2007年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2008年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 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抓起。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济南着重把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交通不便、节水保泉、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市容卫生等作为创城重点内容,力争使群众能够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喝上清洁的水,吃上放心的食品,生活在舒适方便的环境中,切实感受到创城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和新成效,从中得到更多实惠。 创建文明济南,也是省直机关、驻济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义务。济南市要求各级、各部门搞好服务协调,使辖区内各部门单位能按照统一部署,一如既往地更加关心济南,热爱济南,支持济南,积极参加到创城工作中来。 据了解,济南市把今年的主题行动确定为“弘扬城市精神、创建文明城市”,包括长清区在内的6区和66家市直部门,向社会公开承诺了以市民文明、交通畅通、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和谐社区、优化服务、城市平安、窗口明亮、为民解忧和文化建设十大行动为主要内容的100件实事,同时把要求标准、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向社会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