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亿元骗贷案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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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09:54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广州4月18日电(记者吴俊)被称为“审计风暴第一金融大案”的南海亿元骗贷案18日一审宣判,佛山市南海区私营企业主冯明昌以贷款诈骗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南海区财政局原局长孙伯宽等5名涉案的主要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无期、死缓及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1年,冯明昌先后在佛山市南海区设立了南海华光装饰板
为了骗取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冯明昌不惜用重金铺路,拉拢收买有关银行、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其违法犯罪活动打开方便之门。自1995年至2003年间,冯明昌多次向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工行南海支行及有关单位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3340.8万元、港币88万元、美元2.5万元。自1994年至2003年初共向工行南海支行行贿人民币5508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