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死不救落水亲生儿 随州一恶母获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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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09:5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文静报道:昨日,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0年。 2004年5月9日,黄某与公婆因琐事发生冲突后,抱着两个月大的儿子回娘家居住。其公婆得知后到黄家欲将孙子抱回,因黄某极力阻拦未成。当晚6时许,黄某一手抱着儿子,一手牵着牛往前走,行至一堰塘边时,因牛饮水猛一用力,致使黄失去平衡,儿子掉进堰塘。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为报复泄私愤,在其婴儿落水后,明知道会发生死亡的后果,其作为母亲有义务、有能力施救,而她却不予以施救,致使其儿子溺水身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黄某系精神发育迟滞(轻度)、应激障碍之人,故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