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来打工者痛诉有些企业招工 ———霸王条款欺人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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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0:02 江南晚报 | ||||||||
昨天,住在锡城塘南村马巷的外地打工者李英健给本报来信,信中讲述了一个外地人在无锡找工作的艰辛和遭遇的不公正待遇,认为企业招工订的有不少是霸王条款,他呼唤用人规章制度人性化,善待外来打工者。 歧视:四川河南安徽人不要李英健说,他刚到无锡不久,为了找工作到处跑。他看到不少中小职介所都贴出这样的安民告示:“某某公司招聘,四川、河南、安徽籍的不要。”
但是他认为,这不足以拿个人的行为作为衡量群体的标准,企业不应该歧视这三个地方的人。因为大部分打工者还是善良和诚信的。 剥削:试工期不给工资在几次招聘中,李英健发现,一些企业都明白告诉应聘对象,试工期不给工资,或者给少量工资,这简直就是明明白白的剥削。 他说,太湖大道有家大酒店,高楼耸立,外观气派,他想这个酒店应该不会乱来吧,就填写招工表,没想到,填完表格,负责人说,先有7天试工期,如果录用,这7天算工资,如果不录用,就没有工资。 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而像这样试工期不给工资或者给很少工资的企业很普遍。另一家市区有名的大酒店招跑菜生,他和几个朋友一起去,结果,大酒店负责人宣布用工规定:试用期三个月,工资200元,试用期过后如果留下来的,再重新订工资。他说,这些企业明明就是利用试用期来剥削打工者,三个月后退掉一批再重招一批,他们岂不是一直可以只付很低的工资? 苛刻:七扣八扣所剩无几因为现在劳动力市场是卖方市场,找工作的人多,企业因此制订出的用工条件十分苛刻,李英健在找工作中深感此中不公平。 有一次,他应聘一家大酒店,酒店开出月工资700元、另加住房补贴、满勤奖各50元的条件,很让他满意。于是他就到这家酒店应聘,谈妥后,他到该酒店人事部填表格,正填写着,忽然来了个员工,问人事部负责人,这个月他的工资应该是750元,为什么扣成了400元?负责人不高兴地拿出几张罚款单……当这个员工稍稍争辩一下有的不合理时,负责人冷冷地回答说“没办法,这是公司规定”。如果只能企业一方说了算,连员工争辩都不让,那谁能保证每月七八百元钱能拿到手呢? 最后,他打消了到这里工作的念头,因为他觉得一个不知道诚信和对员工爱惜的企业是不值得对其付出的。 (记者贺蕴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