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富人以钱换取政治特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0:03 江南晚报 | ||||||||
南昌市著名的风景名胜区梅岭国家森林公园,万木丛中赫然矗起的一座豪华坟墓。这座从2002年即毁林动工,此后连年扩建,至今尚未完工。建墓人“身份”特殊,为江西一位著名的民营企业家、江西煌上煌集团董事局主席。(本报17日A2报道)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相关执法部门都指出建这座坟墓是违法的,但又同时表示了无可奈何。两个执法部门无法处理一个违法的公民,实在是丢了执法部门的脸。怎么就“查不动”?怎么就“遭到了拒绝”?甚至“人家根本没把我们放在眼里”?我的感觉是,如果一个老百姓毁林造坟,你们不是很
但是,徐桂芬的做法又确实不奇怪,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富人已经不仅是有钱,而且有了政治权力,成为高居于群众头上的特殊公民,他们有的享有法外特权,甚至有人已经几乎不受法律约束了。这有三种途径。一是黑道。像过去沈阳的刘涌那样,成为横行一方的地头蛇,在一段时间里,法律也奈何他们不得。他们是用黑恶势力对抗执法部门。二是红道。以经济为后盾,谋求登上政治舞台,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而进入官场。他们身上的光环使得执法部门网开一面。 三是灰道。通过收买官员,寻找政治代理人,充当其保护伞,帮他们说话。或者直接和执法者结成同盟,或者让更高的权力者去帮他们说情,打通关节。当然,具体到人,也会把三条交叉运用,刘涌就是“三道”俱全的。至于徐桂芬违法而根本不买基层执法部门的帐,到底是通过什么办法获得了政治特权,我们现在还不得而知。但通过事情的逐步调查,一定会真相大白的。可以断言的是,她靠的是金钱的威力,其背后隐藏的一定是权钱交换的腐败。 富人通过使用金钱而获得法外特权,使得我们的法律性质发生变化,甚至会威胁到我们的政权性质。所以,我们要高度警惕。但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是如何防止富人,而应该从源头解决问题,查处背后的权钱交换的腐败。查一查,谁得了富人的金钱,谁因此为富人的违法行为撑腰? 殷国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