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原副主任沈泰因受贿被判5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1:07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4月19日电利用分管长江堤防工程招标工作的便利,频吃回扣,长江水利委员会原副主任(正厅级)沈泰两年间收受贿赂达人民币33万元、美金5000元。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沈泰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据《湖北日报》报道,现年58岁的沈泰原系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长江
法庭认为,沈泰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他坦白交待犯罪事实并退清了全部赃款,具有自首情节,故作出上述判决。(完)(责任编辑:康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