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已先行支付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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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2:44 新文化报 | ||||||||
“4·13”事故调查组昨返长,事故责任和原因待核定 新闻回放:4月13日5时30分许,建设中的省重点项目长春至珲春高速公路发生施工事故,一处龙门架突然断裂,正在上面施工的15名工人中1人死亡,14人不同程度受伤。15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厅、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联合组成“4·13”长珲高速公路事故调查组。此次事故被定为重大安全事故,已上报交通部。
本报延吉讯(记者李珉琦)昨日,省事故调查组结束调查返回长春,最终的事故原因、事故定性及责任认定等需经有关部门复核。目前,受伤工人病情稳定,将于近日手术,保险公司已先行支付施工方6万元。 昨日,省事故调查组、延边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施工方等相关人员联合召开了“4·13”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会议,并形成初步鉴定意见。会上,各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划定。最后,省事故调查组将事故调查报告初稿带回长春,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监察局、省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进行再次核定后,最终将确定事故的责任和原因,并向社会公布。 延边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樊副局长说,对受伤工人的伤残鉴定和赔偿工作要等工人病愈后进行,死亡工人的赔偿将依照相关法律进行。 昨日,记者从太平洋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获悉,施工方投保的是建筑工人意外伤害险,是按工程造价投保的。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确定1死14伤。对于死亡工人,将支付3万元保险金,受伤工人要等伤残等级鉴定后,根据相关规定具体进行赔付。目前,保险公司已先行向施工方支付了6万元。《长珲高速昨发生施工事故》续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本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