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包烟花”一放就是4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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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3:2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昨天是4月18日,一些商家借此搞些庆典本无可厚非,可是凡事都要讲个度,更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您瞧,昨晚,东市一家楼盘为庆贺封顶,就组织了大规模的烟花燃放,时间长达40分钟。附近许多居民纷纷指责。昨晚8:40左右,记者正在报社写稿,突然从窗外传来不绝于耳的烟花爆竹声。随后,报社热线也响了起来,读者反映鞭炮声太吵人。记者发现巨大的声音是从附近楼顶响起,而且一直不断,居民和行人对此均表示不满。记者在现场看到此次烟花燃放吸引了许多人驻足观看,一些出租车也停到了路旁,甚至造
《合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第五条 重大节日和重要庆祝活动需要燃放礼花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出通告,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第六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一)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三)单位、个人在宾馆、酒店等场所举办喜庆等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的,宾馆、酒店等单位有责任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不劝阻、不举报的,除对燃放单位、个人处罚外,对有关的宾馆、酒店等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