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到即止:冤家宜解不宜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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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4:21 金羊网-新快报 | ||||||||
背负杀妻罪名、蒙冤11载的佘祥林终于平反昭雪。唏嘘叹息之余,人们认为此案对司法部门正是典型的反面教材,对芸芸众生则是洞明事理的生活篇章。我赞同这一说法,这里单说后者。 11年前佘祥林妻子张在玉精神病发离家出走,在公安机关发现一女尸后,张家亲属认为极有可能就是张在玉,而在公安局作出鉴定之后,张佘两家已经反目成仇,亲家变成了冤
令人惊讶的是冤案平反后佘祥林的冷静面对,让我们重读本报记者余亚莲专访佘祥林时他说的话吧,在字里行间分明跳跃着一颗善良的心——— “说句心里话,我不怨她……她也没有想到事情会是这样的结果,这不是她的本意,这场冤案也不是她造成的……”当记者问他会不会告她重婚罪时,佘祥林答道:“不会,她跟现在的丈夫已经生活了十几年了。11年,这是一段不能忽略的时间了。”“想见,但没有见的必要。我不想给她的家庭带来阴影。”这段话通情达理,让人感叹不已。 张在玉离家后的11年中,对娘家发生的事一无所知,回家后知道佘祥林一家的悲惨遭遇,她深感内疚,在庭审所作的证言中,曾希望佘祥林在出狱前和她见一面,“化解他的心结,让他出来不要恨我”,而今看来,这一切都尽在不言中了。 世间事,通情不易,由通情而达理更难。 由此想到,生活里朋友、亲戚之间的恩恩怨怨念念不忘,男女之间的恩怨情仇彼此难以化解,重温“冤家宜解不宜结”这句老话,看看佘祥林出狱后的豁达,不禁说一声惭愧。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