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国家8项措施减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2:02 新京报

  非公企业负担包括初创小企业减免登记注册费等

  综合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日前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从8个方面对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行为进行重点治理。

  8个方面包括:

  凡已公布取消的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集资、罚款等,适用于非公有制企业,不得变换名目向非公有制企业收取。

  要对涉及非公企业的收费进行清理,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消。取消专门针对非公企业的各种歧视性收费规定。

  今后所有新增涉及非公企业的收费项目,必须按国务院规定的审批管理制度执行。向非公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必须凭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和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对初创小企业减免登记注册费。对不执行国家关于对非公企业优惠政策,应立即予以纠正。取消针对非公企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进出口贸易、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歧视性政策。

  禁止向非公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乱拉赞助。对非公企业进行经济检查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中介机构接受行政机关委托对非公企业进行检验、审查审核、咨询、评估等,其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得强制非公企业代收各种费用。

  凡涉及非公企业的政府法规、部门规章和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都应当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