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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车祸肇事者被提请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2:27 新京报

  “北海海关副科长驾车撞人”追踪

  北海交警支队认定其负全责,并提请检察机关批捕肇事者

  本报讯昨日,北海市交警支队正式公布北海“4·11”特大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者北海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副科长曾其键对这起造成6死3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死、伤
者不负任何责任,同时证实已向检察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请批准逮捕曾其键。检察机关将在7日内作出答复。

  经查证:曾其键因为急着赶回单位上班,在市区路段驾驶悬挂“桂E-E0008”号车牌的小轿车严重超速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在整个事故过程中,曾其键没有采取任何紧急制动措施和其他避险措施,以减轻事故后果,是造成事故损害后果扩大的直接原因;另外,曾其键所驾驶的悬挂“桂E-E0008”号车牌的小轿车,是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

  据悉,按规定,死者亲属及伤者接到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的赔偿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月11日下午,曾其键驾驶小轿车在北海闹市区高速撞入人群,造成6死3伤的重大事故。

  新华社《当代生活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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