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爆竹的企业被罚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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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3:3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合肥胜利广场名人御苑楼盘在18日当晚,为了庆祝楼盘封顶,开始在楼顶狂放烟花爆竹长达半个小时,给附近的居民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使得周围群众极为不满。昨天记者从合肥市广场派出所了解到,违规燃放的企业已经受到了1000元罚款的处罚。 合肥市广场派出所的民警介绍:根据合肥市有关条例,除节假日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被禁止在市内燃放烟花爆竹,据此公安部门对燃放烟花爆竹的企业做出了处罚。
(本报记者)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