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原副主任沈泰受贿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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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3:42 东方早报 | ||||||||
因去年的审计风暴而“落马”的长江水利委员会原副主任沈泰受贿一案于18日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沈泰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法庭认为,沈泰在任职期间利用分管长江堤防工程招标工作的便利,频吃回扣,两年间收受贿赂达人民币33万元、美金5000元。鉴于他坦白交待犯罪事实并退清了全部赃款,具
现年58岁的沈泰原系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党组副书记,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设管理局第一副局长,长委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其因涉嫌在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曾于2004年1月18日被湖北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同日被取保候审,7月29日被刑事拘留,8月12日被依法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