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将受职业病危害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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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4:14 山西日报 | ||||||||
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记者杨维汉 周婷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19日说,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已经将受职业病危害的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对尘肺病等职业呼吸系统疾病的各类职业病患者提供治疗费用和生活保障。王东进介绍,我国努力在职业病发病率较高的矿区提供工伤保险保障,对粉尘作业的人员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对职业防护设施进行检测,这些措施对预防和发现职业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清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