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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宠物应该套养(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4:32 重庆晨报
小区宠物应该套养(图)
  漫画/张异家住南坪某小区的市民杨先生说到宠物就一脸的无奈:“从搬进所住小区2年多来,我们小区的业主就和宠物进行了不懈的斗争,专门针对宠物已召开过七八次业主大会。”

  小区宠物应该套养

  杨先生说,业主们经常在小区信息栏上呼吁,希望养狗的业主遛狗时能套养,不要敞放。而业主大会还专门通过一项小区管理规定,明确要求遛狗不能放养,只能套养。不允许狗进入草坪绿地。

  但真正能够遵守规定的狗儿却不多。杨先生说,就在10天前,小区物管和业主大会又再次重申了这一规定。

  提倡备手提袋遛狗

  有7年养狗经验、先后养过6条狗的爱狗人士于小姐说,她常常出去遛狗,每次外出都会准备塑料袋和小铲子,如果发生狗随地大小便的情况,她都会主动打扫干净。

  “在国外,也有满街是狗屎的现象,不过国外许多公共场所都设立标牌:上面写着请你把狗便打扫干净。”于小姐说,而在我市,广场等公共场所却没有这样的提示标志。

  于小姐说,应该提倡养狗市民也在遛狗时准备小铲子和塑料袋,避免影响城市卫生。

  记者调查发现,公交车上仍有宠物。

  宠物管理有法可依

  禁止宠物随地大小便,禁止乘坐公交车,我市对宠物行为早有规范,一旦违反,应该由主人埋单。

  经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0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中对宠物管理进行了细化。宠物的主人必须承担起宠物外出时的卫生等工作,如果放任不管,就要为自己宠物的不文明行为付出金钱的代价。

  “条例”明确规定:“凡是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由交通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携带犬、猫等宠物进入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区市场、商场、饭店、餐厅、医院、学校、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游乐场、候车厅、候机室及其它室内公共场所的,由相关公共场所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犬、猫等宠物在公共场所便溺的,由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饲养人及时清除,并对饲养人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本报记者陈静实习生向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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