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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砸到娃娃不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5:21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4月17日,石人南路石人小区内的宝乐幼儿园的园长接到社区20多名住户联名写的通告,通告上称,如果楼上掉下杂物伤人,居民概不负责。

  发通告:砸到娃娃我们不负责

  记者来到石人小区,该小区2幢居民拿出一叠居民通告。通告上说,“我院车棚内开办
的‘宝乐幼儿园’距住户住房不到10米,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我院居民特出此通告。告知‘宝乐幼儿园’师生及家长:凡出现空中坠物等意外事故及人身伤害,本院居民概不负责。”通告后面是陈涵等23户居民的签名。

  陈涵说,“幼儿园离楼这么近,很有可能吹风刮下东西,万一砸到娃娃该咋个办?所以我们这才有言在先。”“宝乐幼儿园是由社区自行车车棚改建的,自行车棚属于公共区域,我们买房子缴了公摊费。幼儿园建成后,我们找了居委会、找了青羊区教育局,还找了区安监局,要求把车棚还给居民,但是都没有解决。”陈涵还带着通告书,来到宝乐幼儿园找园长吕慧。

  幼儿园:这是威胁娃娃安全

  陈涵将“通告书”递给吕慧,吕慧不接,“我几天前看过了,你上次把它贴到了我们幼儿园门口。”几天前,陈涵在幼儿园门口贴“通告”时,一名老师看见后阻止,当时和陈涵发生了抓扯,吕慧报警后,“110”前来制止了冲突,但并没有完全解决双方的纠纷。

  “我们已经开园10多年了,从来没有发生过楼上坠物的事,她给我发个通告,纯粹就是威胁!”吕慧给记者出示了“办园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表明开办幼儿园的合法性。“当时确实是自行车车棚,但是我花了好几万块钱进行了装修、改建,现在已经不是车棚了。我们每个月向居委会缴纳500元房租。”

  居委会:联名发通告是非法行为

  随后,吕慧和陈涵一起带记者到新华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居委会的锁主任没在,记者电话联系到他。锁主任说,“居委会的态度很明确,怎么可以私自联系居民签名写通告呢?即使是20多个居民签名,那也不能代表几百户居民的意愿!这是非法行为,我们支持幼儿园。”对于陈涵所说的车棚是公共区域,前几任居委会主任签署的合同,“我还不熟悉具体内容。”

  早报记者牛绍强摄影劳稔麦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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