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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医疗费用难在何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7:00 大众网-齐鲁晚报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指出,各级各类医院要杜绝不合理收费,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药费用,不能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增加群众负担。但是,医疗费用偏高,难道全是医院的责任吗?

  4月19日《新京报》报道,近8年来,我国门诊就医费用增长了1.3倍,住院费用增长了1.5倍,平均每年门诊费用增长13%,住院费用增长11%,都超过了居民收入增长的幅度。卫
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就此指出,各级各类医院要杜绝不合理收费,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药费用,不能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增加群众负担。

  医疗费用畸高,普通群众看病难,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对此,老百姓虽怨声载道却无可奈何。难道医疗费用偏高全是医院的责任吗?

  这样说,并非无根无据。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谈到药价虚高时说:“药价尽管涨了几十倍,但你去查查,肯定没有超过国家的最高限价,也就是说,再贵也是合法的!”这说明什么?说明高药价原来有“最高限价”在撑腰,药价虚高首先是因为政府定价太高了。医院当然要追求经济效益,既然政府的“最高限价”允许,医院当然要抬高药价。

  所谓“最高限价”,肯定要给制药厂留出利润空间,给流通环节留出利润空间,给医院留出利润空间。而众所周知的是,眼下,不管是大型的药厂、医药公司,还是大型医院,大多与各地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就是政府部门(如卫生部门)直属的。如此一来,“最高限价”首先考虑企业的利益,忽视消费者的利益,恐怕就不难理解了。

  医院的诊疗费用畸高,其情形也与药价虚高相似。医院的诊疗费用,都是经过一个地方物价部门和卫生部门核准的,就是说,我们平时所说的医院收费不合理,其实包括了政府部门定价不合理的因素。这当然又和有实力的大型医院多与政府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关。

  医疗费用过高,医院固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医生收红包),但最终还要依靠政府来解决。在目前医疗资源相对短缺,医药行业处于相对垄断地位的情况下,如果政府部门不下决心,不采取有力措施拿现有的利益格局开刀,那么医疗费用偏高、老百姓看病难,自然就会变成一个无法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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