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多年公司竟称不懂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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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7:44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石峻峰)一白手起家、几经打拼拥有了自己公司的老板,不料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昨日,重庆市南岸区三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杨印,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5份,价税合计14434485元,造成2097318元国家税款流失,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虚开1400多万增值税发票
2000年10月20日,杨印成立了重庆市南岸区三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任公司法人代表。 2000年10月到2004年2月期间,杨印本人以及安排公司的其他员工为公司虚开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5份,价税合计14434485元,税款合计2097318元,造成国家人民币2097318元税款流失。其中,杨印亲自为其他公司虚开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5份,价税合计7971004元,税款合计1158180元。 辩称发票不全是自己开 杨印在法庭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以及发票金额没有提出异议。 但他辩称,他的公司实际上有三个股东,这17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全是他一人开出,其他股东也开出过。而且,他开出的这些增值税发票有许多是有真实交易的。只是由于目前很多公司管理制度不严,所以对方没有出具相应的凭证,而这种现象在社会上是比较普遍的。 杨印的辩护律师认为,杨印在知道自己被调查后,主动到税务局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而且在法庭上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该有自首情节。 创业成功却因不懂法犯罪 法庭审理的最后,法官让杨印作最后陈述。杨印心情沉重地说到:“我是一名下岗工人,下岗后经过自己的奋斗终于有了自己的公司。这一切都来之不易。是不懂法害了自己,由于不懂相关法律知识,也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已经触犯了刑法,所以才走到了如今的地步,现在我追悔莫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