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意识淡薄等于漠视生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7:44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汤伟)昨日,市交警总队宣传处处长夏旭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交通行为人在有意做出违法举动时,往往都抱着“不会被交警发现”、“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殊不知,一旦酿成交通事故,自己所为之付出的往往是血的代价,甚至生命。 夏警官称,由于重庆人冲动、率直的本性,表现在驾驶行为中,就经常会出现在遇到损失较小的擦挂事故时,双方都不会快速撤离现场,而是对事故责任进行一番激烈的争论,
最后,针对我市乃至全国目前的交通秩序现状,夏旭忧心忡忡:“就公民淡薄的交通守法意识而言,这无疑等于是在漠视自己的生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