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院长签发死刑令 湖北大毒枭吴正祥被枪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8:2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雷宇 通讯员陈群安万鸿青实习生兰佳佳报道:省高级法院昨透露,经该院终审裁定,最高法院院长肖扬签发执行死刑令后,贩卖、运输海洛因达29.604千克的大毒枭吴正祥已在孝感被枪决。 据悉,该案是2001年以来湖北省禁毒工作十件大事之一。
吴正祥家住武汉,曾因犯伤害、盗窃罪两次被判刑。前年春节后,吴受毒贩李祝(另案处理)邀约到缅甸商谈共同购买海洛因,随后李祝购买海洛因40包,约定卖出后利润平分。 同年6月4日11时许,李祝雇人将其运至昆明的22包海洛因交给吴正祥,吴随即指使同伙将部分海洛因分装后放入豆奶粉袋中,6日,吴安排同伙将2袋分别装有海洛因720克、729克的豆奶粉袋藏匿于行李箱中,乘坐飞机带回武汉,在天河机场被抓。随后,公安人员在昆明吴的租住处等地查获海洛因28.155千克。 法院审理认为,吴正祥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且系主犯,遂判处其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