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满意可申请换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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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8:55 生活报 | ||||||||
本报讯4月10日,市民李某成为大庆市第一个“换”法官的人。在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如果当事人对承办案件的法官不满意,可以申请换法官。 4月7日,李某向萨尔图区法院申请鉴定,此后,他多次来到法院,向承办法官询问鉴定情况。法官都回答:“再等几天。”于是,李某向萨尔图区法院纪检部门提出开庭时更换法官的要求。
经萨尔图区法院纪检部门核实,承办法官确实存在态度不热情的情况。纪检部门同意了李某的要求,为其更换了法官。(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