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信访条例》“五一”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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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9:19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郭维源)今天出版的上海法治报全文刊载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并配发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杨全心解读《信访条例》的文章。 2005年 1月 1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 431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该条例将于 200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当前,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