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督促“十五”未开工项目开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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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9:34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国家环保总局通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未动工项目后,山东省日前逐市调度“十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逐个项目进行分析,督促未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已开工项目加快进度,并实行每月一调度制度。6月底如还有未开工项目的市,当地市长要就未开工原因向省政府汇报。 山东省自3月21日开始,逐市调度“十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逐个项目进行分析,对
山东省还将对“十五”计划项目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并在媒体公布各市项目进展情况。季英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