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批评三环评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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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9:34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日前从浙江省环保局获悉,鉴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突出质量问题,浙江省环保局4月中旬对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等3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全省通报。 被通报的3家环评单位及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分别是: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编制的《长兴泰格电源有限公司稀土硅盐蓄电池、富液式免维护蓄电池生产项目环
之所以会出现劣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浙江省环保局认为,是个别环评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鉴于这种劣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对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效性造成了不利影响,浙江省环保部门在通报中责成上述3家被通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