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不许重污染企业“散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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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9:34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今年,广东省将重点加强工业园区、重污染行业、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尤其是要强化火电行业、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医疗污水和废弃物的监管,确保省控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实现工业进园、产业入区、集中治污、源头控制。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广东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要求,全省各地要严把环保准入关。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各类规划,不
同时,广东将加强重污染行业的集中治理。从2005年和2006年起,新建化学制浆项目和新建专业电镀项目,全部进入统一定点的生产基地。到2007年年底,全省专业电镀企业全部集中进基地,化学制浆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废水回用率要达60%以上。各地除定点的化学纸浆和电镀基地外,其他地区一律不得再审批新建化学制浆和专业电镀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