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的司机劫色劫财强奸两名女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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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9:48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方传柳 通讯员陈帆 本报讯闽清县“摩的”司机陈某,先后诱骗两名女中学生搭其“摩的”,然后载至无人处,实施强奸、抢劫。近日,陈某被当地法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陈某没有固定职业,在家一边务农一边兼职“摩的”司机赚钱。去年9月19日下午,陈某在闽清一所学校门口候客时,见一女中学生独自在等公交车,顿生邪念。他以“低价”为诱饵,用“摩的”将女学生载到附近一山头上,然后用暴力手段将其奸污,并抢走女学生身上10多元钱。 一个月后,陈某故伎重施,又抢走一名女学生的钱并奸污了她,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