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举办《信访条例》宣传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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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0:19 北京日报 | ||||||||
王学军强卫出席宣传日启动仪式本报讯(记者张靖)昨天,国家信访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信访条例》宣传日活动。国家信访局局长王学军,市委副书记强卫出席了设在朝阳公园内主会场的启动仪式。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信访人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
强卫在启动仪式上讲话强调,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宣传、学习好《信访条例》是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的基础,要通过多层面、多角度、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和信访部门人员对依法行政、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意义的认识,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在法制轨道上解决信访问题。要全面、正确理解条例,引导广大群众按照条例依法行使自己的信访权利,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自觉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做出新贡献。 启动仪式结束后,王学军、强卫等领导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并前往城建集团施工工地和朝阳区劲松街道服务大厅,向施工人员和居民宣传《信访条例》。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