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贵阳市委组织部、贵阳市人事局近日联合出台实施《贵阳市国家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平时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奖惩和单位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并与公务员个人年终一个月奖励工资和目标考核奖挂钩。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分值占年度考核分值的60%。
《贵阳市国家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中规定平时考核对象为全市国家机关公务
员、党的机关工作者和其他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人员(市委和各区、市、县党委管理的干部除外)。考核内容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考核记实手册》和《平时考核备案表》的公务员,可以直接将其确定为该考核期“较差”档次,由单位进行告诫。凡被告诫两次以上者,当年年度考核应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当年不能参加年度考核。对在服务工作过程中被群众投诉并经核实的公务员:一年内被投诉一次经核实的,本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并给予告诫;一年内被投诉二次经核实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由单位减发个人年度目标考核奖的30%,年终一个月奖励工资只发50%,并按规定参加离岗教育培训;一年内被投诉三次经核实的,本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对其予以降职处理,由单位扣发个人年度目标考核奖、年终一个月奖励工资,并进行离岗教育培训;连续两年每年被投诉三次经核实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一月内对该公务员予以辞退。对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奖励工资和个人目标考核奖必须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后发放。
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单位竞争上岗时可以适当加分。凡不按时或不按规定进行平时考核的单位不能参加评先选优,年终不予审批发放一个月奖励工资。
作者:聂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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