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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仲裁规则5月1日施行 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1:13 华夏经纬网

  中新网4月20日电据法制日报报道,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新的仲裁规则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规则,当事人在特定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在名册之外选定仲裁员。

  业内人士指出,该规定突破了强制名册制的局限,给予当事人在名册外选定仲裁员的权利。在保证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具备法定资格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地尊重了当事人选定仲
裁员的意愿。

  据“贸仲委”秘书长王生长介绍,本次修订仲裁规则的指导思想是:适应形势需要,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最大程度地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充分借鉴国际和国内先进做法,完善程序规则以保障仲裁程序灵活高效地进行。(万学忠)(来源:华夏经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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