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6月1日起实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6:0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注射疫苗伤亡可补偿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6月1日起实施 据新华社北京电将于6月1日起实施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指出,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 条例说,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