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变动须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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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6:0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行为,近日,省纪委已建立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信息数据库,并将该项工作向全省发出通知。 据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填写《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信息登记表》,并于5月15日之前上报纪检监察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登记表》由各地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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