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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变动须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6:0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行为,近日,省纪委已建立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信息数据库,并将该项工作向全省发出通知。

  据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填写《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信息登记表》,并于5月15日之前上报纪检监察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登记表》由各地级以上
市纪委、省直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和省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自行管理,地(厅)级领导干部《登记表》由省纪委统一管理。今后,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和调整工作岗位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发生变动后的一个月内,要自觉填写《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报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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