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纳文讨房款终被驳回 高峰月供千元养子成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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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6:1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邱伟)昨日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高峰私生子”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王纳文一方的上诉。这意味着高峰将向王纳文月付1000元抚养费直到王圣元18岁成人为止。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后,王纳文一方质疑高峰这样的明星养儿子成人才要17万,王纳文为此上诉要求再判高峰支付她购房款的一半,约21万元住房费。二中院昨天的终审
二中院同时在判决中提醒,关于王圣元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他将来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意味着以后王圣元成长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还可以向高峰索要,如高峰不给,可再行诉讼。法院认为,作为父母,初衷都希望子女健康快乐成长,将来有所作为,所以王纳文和高峰应达成共识,竭尽所能,满足子女学习生活的需要。法律人士认为,在司法审判中,明星并不会因为自己身份的原因承担超出普通人的责任,在法官眼中,高峰不是足球明星,而只是一个普通的父亲。 网络编辑:李亚敏 “无责赔偿”仍无人埋单 只因常常被责怪 暴躁男伙计砸死女老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