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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商”富婆大耍“空手道” 骗租私家车去典当(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20:23 新华网
  越来越多的广州人已成为“有车一族”,把闲置的私车暂时放在租赁公司里坐收租金是不少车主的新选择。然而,有不法分子正瞅准这一市场,开办合法的租赁公司,却设下圈套以“优厚的租金”引诱车主将私家车放租,然后偷偷伪造车主的证件及购车手续,将租来的车拿去典当,骗取当金。

  最近,一家租车公司的女老板在短短两个月内,就利用假证件冒充车主将租来的本田雅阁、蒙迪欧、东风本田等三辆轿车押给了典当行,骗去20多万元当金,现已被警方抓获。目前警方正在对其当车手续进行笔迹鉴定,案件随后将移交检察院。

  据查,这名女老板曾利用虚假收入证明和伪造的房产证,办理了18笔(一笔一车)共363.7万元的汽车消费贷款,2003年她被检方指控为贷款诈骗犯罪,但法院最终以其一直在如期归还按揭款而判决无罪。

  设套

  广州市民余威(化名)就是被骗的私家车主之一。

  4月18日,记者随同余威来到广州市龙口东路350号的C2栋住宅楼某房,只见该房防盗门紧锁,与旁边住户没什么不同,门前没有任何标牌。“这就是广州市孚众商务公司曾经租来办公的地方,我就是租车不慎,上了这家‘黑租赁’的贼船,痛失爱车。”余威说。车没了,留在他手里的是一沓沓的租车合同。

  2004年11月,余威从报纸上看到了广州市孚众商务公司(以下简称“孚众公司”)的一则“出租爱车,坐收租金”的租赁汽车广告,不禁为之心动。余威了解到孚众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因其“可供租赁的车少,业务量大,公司的车不够用”,于是就打广告向私家车主租车。

  11月26日,余威与孚众公司经理孙立群签订了租车合同,将自己买了不到半年的本田雅阁轿车租给了孚众公司,租期半年,押金10000元,月租金7000元。孚众公司按合同给付了余威租车押金和首月租金。

  “第二天,孙向我索要了车辆登记证、我的身份证、购车发票和保险单等的复印件,说要查验车辆的真实合法性。”余威回忆当时租车的经过,对记者说:“现在想来,她骗去我的这些证件,就开始谋划把我的车典当出去。”
“高智商”富婆大耍“空手道”骗租私家车去典当(图)

  上图:一位车主在把车租给孚众公司前为爱车拍了照,因此留下了车子的图片资料。(王小明/摄)

  骗车

  2005年1月1日,是双方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查验车况的日子。余威来到孚众公司,会计林奕芬告诉他,孙经理出差了,他的车被租走了。“那几天,我天天拨打孙立群的电话,她一会说在深圳,一会说在惠州,总说让我等等。见不到我的车,也见不到孙立群,我有些担心。”

  1月15日晚,一位开出租的朋友一个电话让余威大吃一惊。“朋友说,有个叫小陈的车主把自己的蒙迪欧租给孚众,却被孚众经理孙立群把车典当给银融典当行。银融典当行付了十多万元当金后才发觉被骗,正和孙立群交涉呢。你快去看看,小心你的车也被孙立群骗走当了。”

  “我当时就蒙了,连夜睡不着觉,越想越不对劲。”

  1月16日一早,余威来到位于先烈路的银融典当行,在典当行前拨通了孙立群的电话。“孙立群电话中跟我说‘别急,兄弟,我在深圳谈生意,明天回来就让你看车,给你租金。’我当时就听见她的声音从银融典当行的楼里传出来,挂断电话我就冲进典当行,孙立群看到我,满脸的诧异。”

  “今天无论如何我要见到我的车,否则就去报警!”余威知道,朋友说的骗车事件真的发生了。

  “孙立群见事已败露,竟然还劝我说,我的车已经被典当给珠江典当行了,不要报案。不报案,她还能操控局面,把车给我要回来;报了案,车在典当行,就很难要回来了!”

  落网

  余威随即赶到天河北路的珠江典当行,果然看见自己的本田车停在门前,车门上还贴着珠江典当行的封条。余威当即报警。

  警方赶到后,调出珠江典当行的当车手续,余威的本田车的车辆登记证、购车发票和保险单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等复印件都是伪造的。伪造证件的地址、出生日期等各项信息都是余威的,性别却变成“女”,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头像赫然是孚众公司的会计林奕芬。

  警方调查让珠江典当行连喊冤枉,珠江典当行和孙立群以前就有业务关系,没有怀疑她会作假。2004年底,孙立群联系了一单当车业务给珠江典当行,自称是车主余威的一个女士(即林奕芬)出示全套本田车的车辆手续和身份证、户口本。珠江典当行于是按程序办理了该项典当业务,并支付了十多万元当金。“车辆手续都是全的,车主也来了,身份证和真的一样,谁能分辨出她是假冒的。”

  警方在珠江典当行查扣了余威被骗当的本田车,并当即在银融典当行将孙立群抓获。据查,孙立群还用同样的手法,将一辆租给孚众公司的蒙迪欧轿车当给了银融典当行,骗去了十多万元当金。

  案发第二天,另一车主李沁(化名)向天河区公安分局报案称,自己的一辆价值22万元的东风本田商务客车2004年11月15日租给孚众公司,该公司经理孙立群除支付3万元押金和首期租金后就不见了踪影。经警方查证,该车同样被孙立群典当给了珠江典当行,这是孙立群骗当的第三辆车。

  等待

  如今三个月过去了,警方的侦查仍在进行中。被骗的车主期盼着早日返还爱车,“车辆还在扣押,春寒湿冻,车辆维修保养不能正常进行。无形的损耗让家人精神困扰、寝食难安。”在写给天河区公安分局的申请书中,余威、李沁表达了自己焦急的心情。

  银融、珠江两家典当行老板的心情也不轻松,“谁来赔我的当金损失呢?现在车扣了,孙立群被抓了,她没什么财产,就是告到法院也执行不了几个钱。”

  据悉,孙立群因涉嫌诈骗,已于2月底被批捕。目前警方正在对当车手续进行笔迹鉴定,案件随后将移交检察院。

  然而,本不复杂的案件,却因主角孙立群离奇的背景显得扑朔迷离。如何界定孙的行为,是不是构成诈骗?车辆牵扯的车主、典当行这两方受害者如何划清车辆权属责任?这些目前都还是未知数。

  车主规避风险:擦亮慧眼识车行

  据了解,广州目前从事汽车租赁业的正规企业有三四十家,仅有广峻、白云、富力全、AEC等四五家大型租赁公司有车100辆以上,其余企业多小而散,许多汽车租赁公司还停留在几个人、十几辆车的家庭小作坊式经营阶段。

  “类似孚众公司这样的黑租赁公司比正规军还多!”广东AEC汽车租赁公司经理韦登庆说,目前存在于广州市场的汽车租赁“黑市公司”到底有多少无法统计,但它们大概占据了整个汽车租赁市场70%的份额,供出租的“黑车”也比正规公司总计二三千辆的数目大得多,达到两三万辆。

  广州市为了规范行业行为,于去年成立了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监管包括汽车租赁在内的客运相关业务,但是效果并不佳,至于其中的原因韦登庆说相当复杂。一些媒体把关不严的分类广告,成为了众多不合法的租赁公司招揽业务的温床。

  韦登庆提醒市民,如果市民想要出租自己的车,为防止再发生类似被骗当的事情,就要注意查看该公司的各种证件,尤其是要有广州市交委办理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其次,要注意该公司在办理业务的程序上是否严格,一般的正规公司为了避免风险,在办理各项业务的时候都会相当严格,甚至亲自派人到公安局去查询客户的身份。

  典当行规避风险:当车应到车管所登记

  孙立群骗当案留给珠江典当行的老板杨志伟的教训是有两点疏漏。杨志伟说:“一是对车主真实身份审查得不够严,应该加强核实。二是轻信了老客户。”

  杨志伟认为,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缺乏监管,导致伪造假证造成行业风险由典当行独自承担。“假证到处可以办,办得和真的一模一样,让我们怎么分辨?”

  针对类似伪造假证非法典当的行为,相比老的典当管理办法,今年4月1日实行的新《典当管理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典当行经营机动车质押典当业务,应当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杨志伟表示,新《典当管理办法》这一规定无疑降低了典当行的行业风险,如果再有人伪造证件骗当车辆,典当行工作人员与车主一起去广州市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核对车辆原始资料,假的就露馅了,我们也不会被骗了。

  律师说法:应加强租车行业监管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安琴认为,孙立群等人涉嫌诈骗案件具有典型性,姑且不论最后法院是否会定罪,但其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破坏、对商业诚信造成的恶劣影响都是显而易见的。应引起司法机关的重视和全社会关注。

  该案暴露了汽车租赁行业监管不严、典当企业对典当人资料审核查验制度不完善的漏洞,执法部门应加强行业监管,重视社会信用环境的建设和保护,重拳打击此类不法行为。(梁健中陈艳)

  

  高智商富婆真面目:曾被控骗贷363万

  孙立群,一个39岁的女人。

  追寻孙立群近年来的经商足迹,连接着“假证”、“行骗”这几个词汇。广州熟悉经济诈骗官司的法官、律师对这个中年女人的“手段”多有耳闻。

  2003年12月,时任广州市绿色家园环保科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孙立群被检方指控涉嫌骗贷363万余元,如若指控成立必会被判刑。但广州市中院的判决是无罪。

  当时检方指控,孙立群提供虚假收入、房产抵押、担保证明等资料,串通增城机电分公司负责人吴某等人提供虚假的购车合同,华安保险公司业务员陈君福、王某等负责保险公司的虚假审核,成功骗取了18笔(即18辆车)银行贷款363.7万元。

  检方认为,孙立群在取得贷款后,并没有购车,而是将贷款用于归还公司债务和公司的经营、个人房子消费和将购买的车辆非法租赁;案发后除扣押的11辆车外,孙公司资产只剩下10余万元,与要归还的借款300多万元相去甚远,而其提取的200多万元现金已被其挥霍,孙根本没有归还贷款的能力,其非法占有银行贷款的故意是非常明显的。

  广州中院却作出无罪判决,理由是:孙立群以一定的欺骗手段取得了贷款,均如期分期归还每笔贷款,而且贷款是几年内分期还款,客观存在能够如期还清全部贷款的可能性。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实孙、陈、吴以欺骗的手段取得贷款就是意图不归还贷款,指控不能成立。

  成立租车公司早有预谋?

  据调查,2004年9月7日,孙立群的合作伙伴陈君福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了广州市孚众商务公司。陈君福是法定代表人,孙立群任总经理。

  事实上,从孚众公司2004年11月着手租车开始,该公司就由孙立群全权处理。陈君福出示给车主的一份委托书称“因本人出国,特委托孙立群女士全权处理公司事务”。

  孚众公司成立的时间距孙立群、陈君福此前被指控骗贷363万余元刚刚过了9个月,距孙立群此后收租第一辆骗当车辆仅仅2个月,距孙立群被抓仅仅4个月。

  “这么一个注册资本只有10万元的骗子公司怎么办的汽车租赁业的营业执照呢?”这是余威以及其他两个受骗者案发后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广州市龙口东路350号的C2栋住宅楼的1406房是孚众公司曾租住址。

  “这是个两室一厅改成的办公室,两个卧室分别挂着总经理办公室和财务室的牌子,客厅里有四张写字台,摆了一台电脑。公司只有三个人,陈君福是董事长、孙立群是总经理、会计是林奕芬。”余威这样回忆第一次去孚众公司的情景。

  “陈君福只见过一面,以后什么事都是孙立群和我谈。”余威说。

  “该公司挂着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我专门去广州市工商局查证过孚众公司的营业执照备案资料,确实是真的,我才放心把车出租的。谁想到是个骗子公司呢。”余威说。

  记者看到,孚众公司的复印件显示:企业经营范围是汽车租赁、商务信息咨询。

  “可以判断这就是个‘黑租赁’公司,完全不具备汽车租赁的经营条件。她也许就是为骗当专门成立的。”广州汽车租赁业资深人士韦登庆看了这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后很肯定地说。

  韦登庆告诉记者,正规的合法经营的汽车租赁公司或者是涉及有汽车租赁业务的公司,除了有工商税务等的相关证件外,都必须有一个广州市交委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才能经营汽车租赁的业务。

  虽然在孚众公司营业登记证的营业范围一栏中有“汽车租赁”一项,但是韦先生说,即使注册了经营范围,如果没有许可证的话也是不合法的。

  韦登庆介绍说,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要取得这个道路交通许可证,起码必须具备三项条件:注册资金至少要达到500万元,必须有至少50辆车,还有一个是营业场地的面积必须是车辆投影的十倍,以上这些条件达不到,就不能经营汽车租赁业务。按照上述要求,孚众商务公司是根本不具有经营这项业务的能力的。(责任编辑:廖敏)(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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