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翻供牵出受贿管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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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01:56 现代快报 | ||||||||
据《华商晨报》报道曾出任丹东市宽甸县副县长、丹东市水利局副局长的刘景春因受贿进了看守所,在翻供时他“撂倒”了5个受贿管教。刘景春被振兴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后,近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分别判处这5名警察有期徒刑和缓刑。庭审中副县长翻供 2002年8月,53岁的刘景春被司法机关刑事拘留。随后,刘被羁押在东港市派出所。
据检察院介绍,曾出任丹东市宽甸县副县长、丹东市水利局副局长的刘景春,在任职期间利用权力谋私利,从中受贿共计47万元,还有171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3年9月24日,丹东市振兴区法院审理了刘景春的涉嫌受贿一案。 在3次庭审中,刘景春当庭翻供,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都予以否认或做无罪辩解。他的辩护律师也向法庭出示了证明刘景春无罪的新书证和证人证言,数名证人为此出庭作证,还有几名关键证人也当庭否认曾向刘景春行贿的事实。5名受贿警察浮出水面 庭审中证据变化如此之大,这令丹东市纪委和振兴区检察院大为震惊。决定重新复核庭审中出现的新证据。同时对刘景春不正常的翻供、证人的翻证进行调查。2003年12月1日,刘景春被换到丹东市看守所羁押。 据调查,东港市看守所的5个看守警察受贿,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原来,刘景春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关押后,他的妻子曲某就没有停止过“活动”。 据调查,东港市看守所的原指导员鲁某,55岁的老警察马某,教导员佟某及两个管教李某、宋某,都被刘家收买为其通风报信,其中管教李某还为刘景春提供虚假立功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