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虚开“发票”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03:2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利用虚假身份资料注册公司,在没有发生实际交易的情况下,4被告人仅在10个多月内,虚开增值税发票500多份,虚开税款800多万元(本报3月10日曾详细报道)。4月19日,合肥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

  中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人林振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程晋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颜玉凤有期徒刑4年,并
处罚金8万元。判处徐玮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邢葶 正言 肖献松)

  (来源:江淮晨报)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