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数个体粮企拒报家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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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05:35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自今年元月1日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半数以上个体私营粮食经营、加工企业拒不报送相关统计数据,或拒绝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市粮食局昨日称,根据相关条例,这种行为如不及时改正,将被处以20万元以下罚款,直至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国务院早有规定,全社会粮食经营加工企业须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相关部门报送粮食收购、销售、存储、加工的有关数据和情况,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实行月报,规模以下
市粮食局表示,由于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尚处于启动阶段,目前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只是予以批评、教育,如相关企业拒不执行国家政策,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可予以警告,并可以处20万元以下罚款。据悉,市粮食局已据此成立了监督检查处承担上述执法任务。 去年6月,我国全面放开了粮食收购及价格,而在2002年推行了这一改革举措的我市粮食市场也随之更加市场化,国有粮食企业在全市粮食购销份额由近80%,迅速下降到50%以下,这使得原有以国企为主要对象的粮食统计制度不能全面、准确地反应粮食市场情况,因此国务院出台了新的粮食统计制度,将个体私营企业纳入统计范畴。 市粮食局称,新的粮食统计制度不但能让政府职能部门全面、准确地摸清粮食家底,便于宏观调控,制定粮食应急预案,而且便于对市场上的粮食质量进行跟踪检查,保证食品安全。 (记者 陈斌 实习生 傅娟)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