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四川省高中招生实行分级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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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06:03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周波)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从今年起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由市、州组织实施,实施“阳光工程”。
我省部(委)属、省属中职学校三年制(不含艺术、体育类院校和综合类院校艺体专业)招生工作,将由学校所在地的市、州统一管理,省外中职学校、省内部(委)属、省属以及市、州属中职学校三年制跨市、州招生工作,由生源所在地的市、州统一管理。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和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由省上统一管理。 各市、州招办将统一组织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统一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统一组织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统一按省上制定的信息标准采集考生报名、志愿、成绩等信息,统一组织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分类分批录取。 省教育厅重申,招生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准的标准和项目收取,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招生经费必须保证用于报名、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