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涉税案罚款将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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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06:2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19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刘太明向社会通报了十起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他透露,目前税务机关对大部分涉税违法案件的罚款执行比例偏低,仅在涉案税款的0.5倍左右。今年将在0.5倍至5倍的法定范围内大幅提高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罚款比例。其中部分涉税违法案件是:“7·26”黑龙江、天津、河北等地部分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浙江长兴
“1·0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江苏涟水“2·2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案;深圳市廷苑酒店偷税案;四川成都“8·15”非法制售假发票案。据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