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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杀幼女 少年领刑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06:2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邛崃法院对14岁少年强奸8岁幼女并将其推下山崖摔成重伤案(本报曾于4月5日独家报道)作出一审判决,刘敢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法院审理认为,刘敢以强奸为目的,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情节恶劣;在实施奸淫后,为灭口而故意将受害人郑某推下山崖,虽郑某经救治脱险而未死亡,但他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郑某的人身权利,属犯罪未遂;刘敢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属未成年犯罪,抓
获归案后他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最后作出判决:刘敢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邛法研记者李逢春实习生吴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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