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推广工资协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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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08:28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平)昨日上午,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本市区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会。大会对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散襄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散襄军在讲话中指出,建立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型劳动关系的主要切入点。各级工会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主动适应变化
本报讯(记者刘平实习生赵馨)今年本市将在全市各区县全面推广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从中小企业集中的区域入手,力争在3700户以上的中小型企业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提高职工收入水平。 据了解,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工资的多少由工会代表与企业代表订立一个双方认可的标准框架,对企业内部所有成员实行公开。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报酬标准不能低于这份“劳资协议”。 此外,本市将对实施工资协商制度的企业出台优惠政策;凡是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并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协商确定的工资总额可在税前列支,企业不再因提高职工工资而额外增加所得税负担。 | ||||||||